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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发放少数民族学生节日补贴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1年08月25日      阅读:[]
各学院: 为了进一步加大我集团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帮扶力度,充分体现民族团结,在开斋节和国庆节到来之际,学校决定为个别少数民族学生发放节日补贴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
各学院:
       为了进一步加大我集团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帮扶力度,充分体现民族团结,在开斋节和国庆节到来之际,学校决定为个别少数民族学生发放节日补贴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补助发放对象及标准
1、今年8月31日(星期三,农历八月初三)是回族、维吾尔族、哈萨克族、乌孜别克族、塔吉克族、塔塔尔族、柯尔克孜族、东乡族、撒拉族、保安族的传统节日――开斋节。上述十个少数民族的在籍学生每人发放节日补助20元。
2、2007-2011年入学的蒙古族预科生,每人发放国庆补助20元。2010-2011学年未受到违纪处分者。
二、补助程序:
1、2011、2010级蒙古族预科生补贴由数理学院统一制表发放,其余学生补贴由其现所在学院制表发放补贴。
2、各学院按照《2011年少数民族学生节日补贴表》(见附件)制表(A4纸打印各一式两份)。请于8月30日上午将电子版和纸质补助表报送到学生工作部资助管理中心(行政楼B332房间)。学生工作部汇总后报计财处发放补助。
        特此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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